1、將申請文件提交到相關的部門,當收到齊備的申請書件之後,將會在登記完收文日期以及編定申請號後,會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
2、遞交申請,如果60日之後,商標局沒有收到匯款,將會把申請文件以及其他附件壹並退還給申請人,並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3、確認符合相關要求的國際註冊申請後,會在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
4、《商標註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註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的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