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標國內註冊的部份或全部權利不再受到法律保護,則該商標國際註冊所產生的權利也將部分或全部不再享有。在此期間,如果商標在本國的註冊被撤梢,則該商標在其它各指定國的註冊也將隨之撤銷,只有在國際註冊滿5年之後,商標在本國的註冊與其它指定國的註冊才是獨立的.
即國際註冊滿5年後,商標所有人所屬國對商標的任何判決,才不對國際註冊產生影響.需要指出的是,商標所有人所屬國對商標註冊的撤銷並不能自動導致該商標國際註冊的撤梢,只有應商標所有人所潤國商標主管機關的請求,國際局才會撤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