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生產許可證不允許貼標簽。生產許可證是國家授予具備某種產品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的證書。沒有生產許可證,意味著產品是非法生產的。這類產品是禁止銷售的,不應該貼標簽銷售。產品質量必須通過檢驗,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商標代理委托書、答辯書、答辯通知書或者評估證據交換通知書、被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能夠支持答辯書的相關證據材料的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檢驗合格,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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