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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註冊的名詞和字號可以通用嗎?

妳不能。《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八條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他人註冊商標和未註冊馳名商標作為字號,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未註冊的名詞、店名會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不能通用。註冊是指有關機關、團體或學校為取得合法地位而進行的登記。註冊流程是預先設計要註冊的商標,確定商標的使用範圍,查詢商標是否預先註冊,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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