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發明人提供與其專利或發明、產品及服務標識相關的服務;
3、通過實施專利與商標等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管理專利、商標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事務,並向總統和商務部長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為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出謀劃策;
4、為商務部和其他機構提供涉及知識產權事務的建議和幫助;
5、通過保存、分類和傳播專利信息,幫助、支持創新和國家科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