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本辦法規定準備同期材料的企業應填寫此表。
2.虧損以負號“-”填列。
三、本表按年份填寫。
四、企業向境內外支付相關勞務費、技術使用費、商標費或其他費用的具體內容,對方企業的名稱和支付標準,必須附有註釋。
五、企業關聯境內外交易、非關聯境內外交易的成本分配方法,需要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