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國家玻璃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信息顯示,汽車出廠前都經過專業檢測,大部分汽車玻璃的隔熱、防紫外線、防爆水平都達到了人們的需求。我國於2004年6月65438+10月1日規定“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射比不準小於70%,所有窗玻璃不準貼鏡面反射遮陽膜”。
為此,2005年,上海明確規定禁止給機動車車窗貼膜。濟南也明確禁止出租車貼膜,禁止私家車在前擋風玻璃和駕駛座周圍貼膜,否則不能通過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