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18:皮革及人造皮革;皮草;行李和背包;傘和遮陽傘;手杖;鞭子、馬具和馬鞍;動物項圈。
第十八類主要包括不屬於其他類別的皮革、人造革、旅行用品和馬具。
這壹類別尤其不包括:
-服裝鞋帽(參照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分類表)。
更詳細的信息可以提供更準確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