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內搶註外國商標在法律層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國外商標所有人會采取壹系列行動拿回商標權,這個過程最好雙方協商能夠達成壹致圓滿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