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撤銷商標搶註的辦法是直接收集相關證據向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撤銷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