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的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侵權人為停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前兩者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將根據侵權情節,判決50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