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損失50萬元以上的;
(二)侵犯商業秘密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三)導致商業秘密權利人破產的;
(四)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九條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