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期限為自註冊之日起10年。該期限可以再延長10年,但必須在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續簽要求。即使是在到期後,如果在到期後六個月內提出續簽請求,也可以通過支付額外費用來接受。
續訂費用可以在續訂請求時壹次性支付,也可以分兩期支付。第壹期(大約是總價的75%)必須在續簽請求時支付,第二期必須不遲於商標權到期前的五年內支付。分期付款選項的總成本比壹次性付款選項高40%左右。但是,如果商標權所有者計劃在短生命周期的商品上使用商標,則分期付款可能是壹個不錯的選擇,因為所有者可以在第二次付款時決定是否續簽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