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如果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