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損壞的,必須申請補發。商標註冊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新的《商標註冊證》和五個商標圖樣的申請。《商標註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中刊登遺失聲明。損壞的《商標註冊證》應當交回商標局。
偽造、變造商標註冊證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情節處以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偽造、變造的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