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2.因企業合並、兼並或者重組而轉讓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3.依法轉讓商標專用權的,還應當辦理轉讓手續。轉讓或者轉移商標,應當填寫《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未被核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者出讓。申請轉讓註冊商標有兩種方式:(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條
根據《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是商標申請人。但在中國,純自然人不能做商標申請人,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商標轉讓的規定與商標申請的規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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