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註冊商標處於初步審查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2.註冊商標已經核準的,可以在該商標註冊後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註冊商標屬於馳名商標的,提出撤銷申請沒有期限。
3.註冊商標註冊後長期未使用的,可以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申請註銷。
4.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至於不用商標知名度的擔心,只要產品質量好,註意宣傳推廣,同樣可以取得不錯的銷量。商標不壹定要和商號相對應。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