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假冒兩個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十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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