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商標局官網人員更新錄入系統的時間壹個月,妳部分通過的那部分可能將在4個半月五個月之後進行初審公告。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如果對本駁回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復審及訴訟期間,初步審定部分暫不公告。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商標部分駁回後,申請人需要分割的,應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