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實質審查通過後進入三個月的公告,如果商標的審核中未通過審核,將給予駁回,對於國家局駁回的理由不服,可以申請駁回復審,進入駁回復審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二十九條 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