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代理人是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通過的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代理事務的人員。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取消"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兩項行政審批之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就不再舉辦"全國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