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機構,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1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的,應當向商標局備案。已經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可以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的商標代理欄目可以查詢,這是驗證商標代理機構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