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的優先權期限是()A.3個月;B.6個月;C.9個月;D.12個月。答案是B,所以是6個月。
商標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誌。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 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