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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第52條第(1)款中“使用”的定義

妳好:

妳指的是第五十二條第壹項: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如果是,也就是說,另壹個人在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的包裝上粘貼或者請人印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簡單來說,我要說的就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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