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如果是不良影響被駁回,要寫出不會產生不良影響的理由。這都需要專業人士來撰寫。 因此,商標駁回復審,壹般都是請專業代理機構以及律師壹起來完成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