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商標監控。企業可自行或通過委托機構對企業商標進行長期監測;
這樣才能及時發現他人對自己商標的侵權行為,從而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