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過的 商標 名不可以再註冊。不同類別的商標如果屬於不同商標,不近似的,是可以註冊的。被註冊過的商標屬於同壹商標,依據法律規定,是不能再被註冊的。 《 商標法 》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 人有權標明“ 註冊商標 ”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