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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名字能不能用“+”“-”等符號?

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可以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而成。

所以,如果商標裏面有特殊符號的話,是可以的,把它們歸屬為圖形,商標局也是這樣處理的。

因此,?+?-?等符號申請註冊商標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妳要讓它具有顯著性,即要進行藝術處理,如果不這樣做,商標局會以該標誌沒有顯著性而駁回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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