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受理下列情況的申請: (壹)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復審;(二)不服商標局異議裁定的當事人的復審;(三)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轉讓申請的審查;(四)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的註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五)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不服的復審;(六)對商標局撤銷註冊不當商標不服的當事人的審查;(七)在先商標所有人提出註冊商標爭議申請的;(八)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被認為註冊不當的商標應當申請撤銷;(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商標確認事項。商業評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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