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解釋,第五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壹的。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其他嚴重情節”,以侵犯著作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復制品總數在壹千張以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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