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侵權 怎麽去處理? 1、協商:發生 商標侵權糾紛 ,首先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2、工商調處:協商不成,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查處; 3、起訴:也可以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 《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對 侵犯商標專用權 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 民事訴訟法 》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三款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上一篇:日本老黑金剛的SXC電容怎麽樣?下一篇:申請哥倫比亞商標需要提交什麽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