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使用註冊商標的,可以在商品及其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件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註冊標誌包括(○註於)和(○加R)。註冊商標的使用應當標註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