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將各種商品服務分為45個大類,各大類下又細分為多個小類。每個商標都必須註冊在指定的商品服務類別上,根據我國商標局收費標準,壹件商標申請註冊壹個大類(不超過10個小類)。壹標多類是我國目前采取的商標制度,根據目前我國最新的《商標法》,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於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