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件後,形式審查主要分三個部分:申請書件的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簽字/印章是否缺少)、對商標圖樣規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說明的審查、分類審查(對填報的商品/服務項目的審查)。
補正通知書中已列出要求補正的事項,補正通知書背面有詳細的“關於商品/服務項目補正的說明”,申請人應當按照補正要求和說明進行填寫,並寄回商標局。回復補正不需要繳納費用。
參考資料:
商標註冊申請常見問題指南(國家商標局)資料鏈接:/sbsq/sqzn/201603/t20160321_167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