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絕對理由:如果註冊商標不具備可見性、顯著性和合法性,可以宣告無效。此外,“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也是商標無效的壹個原因。
3.相對原因:商標權相對無效的原因是商標權與在先取得的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益相沖突。主要包括:因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而無效;因侵犯他人馳名商標權利而無效;因他人未註冊商標而無效;因違反代理或代表規定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