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審查下列內容:
1.申請人資格審查。
2.外國申請人是否委托了我國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
3.申請書填寫是否符合規定。
4.商標及商標圖樣的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5.應交送的證明文件是否完備,規費是否繳納。
6.審查壹份申請是否只申報了壹個商標。
7.審查商標的申請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