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有異議處理如下:根據有關
法律法規,對初審公告中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決定是否準予註冊,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六個月。商標局作出準予註冊決定的,應當發給商標註冊證書並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上一篇:如何投訴商標侵權下一篇:商標註冊需要到當地工商局嗎?我直接在中國商標網上註冊可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