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商標不註冊容易註冊。註冊商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1。如果註冊商標處於初步審查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2.註冊商標經核準的,可以在該註冊商標註冊後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3.註冊商標屬於馳名商標的,提出撤銷申請沒有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該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壹款、第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或者任何人認為其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三十二條的,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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