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基本完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應當發出補正通知書,按照指定內容補正,並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並退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書面通知申請人(發出《商標註冊申請無效宣告通知書》),申請日不予保留。
以上回答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到妳。歡迎妳喜歡我們,關註我們。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