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 完成後,後續是沒有年費的。但 商標 的保護期限屆滿之後,如果需要申請續展的話,那麽辦理 商標續展 會有相應的費用。如果不申請續展,則就沒有費用。 《 商標法 》第四十壹條 註冊商標 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