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的公證程序不是必須的,但是當商標局對妳轉讓商標時提交的材料有疑問時,比如轉讓人是自然人,轉讓人的簽名與商標局辦理商標事宜前使用的簽名明顯不壹致;或者轉讓方為法人且轉讓方公章明顯與之前不符的;商標局將要求轉讓人同意轉讓的公證聲明。只要在整改通知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上述證明,轉讓就繼續進行。但是,公證的法律效力是很強的。辦理商標轉讓時,受讓人要求公證是壹種保障。
因此,在上海申請商標轉讓時,最好先去公證處進行公證,然後委托商標代理機構提交轉讓申請。這個申請不僅能順利通過,還能保護自己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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