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只是出具了商標轉讓公證書並沒有提交商標轉讓申請,可以視為並沒有進行商標轉讓,所以沒有後悔壹說。如果已經向商標局提交了轉讓申請,那就不可以單方面撤回,但可以在征得受讓方的同意後,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轉讓的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