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個月:商標受理後9個月是初審公告期,此時商標局已經通過該商標的初審,向社會公眾發放商標初審公告。若該商標未通過初審,則向申請人發放駁回通知書。
(2)3個月:初審通過後進入異議期,任何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該商標如果侵犯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走商標異議流程。
(3)12個月:商標若順利通過初審,又沒有人提出異議,則順利註冊成功,商標局後續會發放商標註冊證,此時商標所有人可以在商標右上角打R,表示已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