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檢索報告:對以前註冊或申請的澳大利亞商標進行檢索並出具檢索報告,出具檢索報告。申請人將在商標被核準公告前收到上述檢索報告,決定是否安排商標公告;
3.商標實質審查:在審查澳大利亞商標申請時,會審查其可註冊性而不審查相對理由,即不會援引在先權利駁回申請;
4.商標公告:經審查,註冊局認為商標申請可以接受,將在澳大利亞官方商標公告上公布。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為異議期;
5.商標註冊核準:經異議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者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予以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