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只有商標法規定了對地理標誌的保護,地理標誌可以作為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申請註冊。商標局依據《商標法》進行審查,並征求地方政府或農業主管部門對地理範圍劃分的意見,不出具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