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未通過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期限內提出復審。
3.逾期未提交年審的,視為放棄申請,申請日和申請號不予保留。
4.審查員認為商標申請可以接受後,將在俄羅斯官方商標公告上發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為異議期。
5.經異議後被確定為可註冊的商標,或者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將予以註冊,並頒發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