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壹)標誌使用申請書;
(二)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和質量控制規範;
(三)預包裝產品包裝標簽或其設計樣張;
(四)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規定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申請人應當向省級工作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