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註冊人”壹般是指商標還在申請註冊中的註冊人,這個時候商標還未獲得商標局核準註冊,可能會被駁回。當商標被駁回後,商標沒有獲得專用權利,我們就不能稱之為商標註冊人。
“商標註冊人”壹般是指已經獲得商標註冊證的商標申請人。
商標申請人和商標註冊人是商標註冊過程中對申報主體的稱謂,若商標註冊成功,則二者是壹致的。若商標註冊失敗,二者必然不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