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商標所屬行業範圍:燈,燃氣爐,電炊具,冰箱,空氣凈化裝置和機器,廚房用抽油煙機,龍頭,淋浴熱水器,水凈化裝置,電暖器
此商標註冊的群組詳情包含:
1101:照明用設備、器具(不包括汽燈、油燈)
1104:烹調及民用電氣加熱設備(不包括廚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機器)
1105:制冷、冷藏設備(不包括冷藏車)
1106:幹燥、通風、空調設備(包括冷暖房設備)
1108:水暖管件
1109:衛生設備(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消毒和凈化設備
1111:小型取暖器
商標轉讓申請的撤回,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依法向商標局提交書面轉讓申請,雙方達成不再履行或者暫時不履行商標轉讓轉讓的協議,然後向商標局申請撤回商標轉讓的行為。
在商標管理和經營實踐中,在商標局核準商標轉讓申請之前,商標轉讓人和商標受讓人均可以書面形式請求撤回申請。
可以撤回,但是商標局沒有固定的申請表。它要求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簽署壹份撤回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