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侵權行為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違反法律規定從事各種使商標註冊人的商標專用權受到損害的行為。商標專用權又稱商標權,是指法律賦予商標權人對其商標進行支配的權利,包括使用權、禁止權和處分權。就註冊商標而言,使用權和處分權都要求商標權人或商標權受讓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核準註冊的商標;但禁止權的範圍卻不限於此,商標權人可以禁止他人未經允許在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